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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监护令》,不让家庭教育缺席!

【字号:    】        时间:2022-01-10      

   

  本网讯(通讯员 陈爽)20221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生效,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中国父母正式进入了“依法带娃”时代。 

  近日,青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发现,两名未成年人小武、小阳(化名)多次夜不归宿,通过砸车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小武的父亲平时忙于工作,其母亲的“掌控欲”较强、爱唠叨,小武跟父母之间缺乏平等交流,亲子关系较为疏离。而小阳的父母忙于工作,将小阳交给年迈的外公外婆抚养,致使小阳跟父母之间缺乏沟通交流。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小武和小阳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并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小武、小阳不同的家庭情况与监护情况,青山区检察院制定了个性化的《督促监护令》。在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现场,承办检察官吴丹丹结合案件情况,指出监护人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小武的监护人改变教育方式,对小武给予尊重、理解和鼓励;要求小阳的监护人调整生活重心,倾听小阳的心声,修复亲子关系,并向小武、小阳的监护人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 

  小武、小阳的监护人认真听取检察官和其他在场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履行好监护职责。 

  《督促监护令》发出后,青山区检察院邀请武汉悦荟咨询服务机构的家庭教育指导师,为两个家庭量身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承办检察官和司法社工先后来到小武、小阳所在的社区实地走访,并通过电话或者微信回访,不定期对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进行考察。目前小武的父母表示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他们慢慢改进了与小武交流的方式,小武也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而小阳的母亲也表示如今跟小阳的交流多了,能够更加了解小阳内心的想法,家庭氛围也日渐融洽。 

  下一步,青山区检察院将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为契机,积极强化与妇联、民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家庭教育促进工作,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筑牢家庭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虎小青释法 

  什么是《督促监护令》?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并且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就是向监护人发出的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8条、《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