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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字号:    】        时间:2019-07-03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全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编发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提供日常技术保障,承担各部门申请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等工作。制订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院财务装备规划;负责管理和使用划拨、财政部门补助的办案、装备及基本建设经费;负责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负责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负责日常事务的服务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