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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9-01-08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27日在武汉市青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家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切实担负起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职责使命,以强有力的措施为青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法治保障。

      勇于担当,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6人,起诉9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建立“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通道,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了我区首起涉黑案件,挑选精兵强将组成专班审查起诉,出色完成出庭公诉工作,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及时从黑恶刑事案件中发现腐败问题线索,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快速移送机制,同步审查有无“关系网”“保护伞”,真正将“扫”字的要求落到实处。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努力从源头上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牢记使命,有力维护经济社会平安稳定。以防控社会风险为重点,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590782人,批准逮捕50463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531007人,提起公诉596752人。坚决惩治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办理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人,涉嫌贩卖毒品、盗窃等多发性犯罪267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58人,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的惩治力度,在办理邢某等人冒用36名被害人个人信用卡实施诈骗案中,严格审查,追加认定116笔诈骗事实,并挽回所有被害人损失,邢某等3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维护网络和个人信息安全。

      聚焦民生,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及青山的讲话精神,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公益事件,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履行诉前程序57件,起诉2件,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主动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长江武惠堤沿线19家公司违法堆放矿渣案跟进开展法律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推动相关行政主体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抽查发现的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超范围提供餐饮服务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使主管部门启动专项检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强化外部协调配合,推动召开全区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与区环保局等5家单位共同会签文件,达成维护公益共识,着力构建监督与支持并重的良性互动机制。

      主动作为,全面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一是大力化解矛盾纠纷。整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信访接待机制,畅通信访受理渠道,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60件次,向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9万元,彰显司法温度。二是积极防范社会风险。注重发现并总结案件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监管部门堵漏建制,如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我市大学生落户政策存在管理审核上的漏洞,及时向武昌区、洪山区等4个政务服务中心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撤销伪造证件落户13人,确保惠民政策依法落实。三是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慎用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批捕2人,不起诉3人,保证涉案企业正常经营。主动走进企业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涉法难题,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强化监督、提升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找准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人权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推进。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67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32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87人;纠正漏捕、漏诉118人,如在办理徐某入室盗窃案时,通过深挖犯罪事实和赃物来源,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成功追诉犯罪事实8笔,为受害人挽回财产损失10万余元。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79。不断完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实现对侦查活动监督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针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中存在的典型、突出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合力提升侦查活动规范化水平。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针对定性不准、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次,提出抗诉2件。

      刑事执行监督稳步开展。积极履行财产刑执行监督职能,与区人民法院建立文书移送备案制度,同步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301件,共追缴400余万元,如审查起诉董某某滥用职权罪案中,发现部分赃款购买的门面房未被及时收缴,督促法院追缴280万元。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2件,均被办案单位采纳。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建档、谈话、巡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虚管情形发生。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延伸。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55103人,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积极汇聚司法与社会力量完善“丹青未检工作室”,通过聘请专业司法社工、引入绘画心理治疗法,在办案中同步开展心理干预、教育矫治工作,提升办案效果,共助力7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如联合湖北省武穴市司法局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张某通过亲子鉴定重新办理户籍登记,为其就业创造条件,我院被市检察院确定为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启动“法治进校园”巡回教育活动,举办法治讲座30余场,向辖区内中小学发放《儿童防性侵手册》《阳光快报》2000余份,受教育人数1万余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等领导的充分肯定。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深化。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7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建议提请抗诉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33件民事、行政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三、深化改革、务实重行,着力增强检察发展动能

    加强对检察职能调整的前瞻性研究,深化各项检察改革,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探索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在办理未检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中,由一个检察官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责,提升案件办理的质效和专业水平。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办案质量、数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落实领导干部办案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89件。

      统筹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注重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加大检察环节审查把关力度,适时介入引导取证40次,依法排除非法证据103份。提高庭审控制能力,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18次,提升出庭公诉效果。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加强侦查、起诉、审判环节衔接配合,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推进诉讼程序简约化,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58件,占全部刑事公诉案件的77%为适应集中化办案需要,设置专门的轻案组,集中办理占案件总数60%的速裁案件,真正做到“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顺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履行对职务犯罪案件决定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等职责,共受理区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4人。在办案中应邀提前介入,与区监察委就调查取证、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交换意见,明确调查方向,完善固定证据,依法起诉了青山区档案馆出纳陈某某挪用公款420万元、伪造公司印章案,继续为反腐败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四、锤炼素质、夯实基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努力造就一支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可靠。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建带队建,围绕“青山绿水红钢城”建设,开展“红色引擎共同创造”、法律宣讲队活动,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院机关党委被评为武汉市五星级基层党组织。

      突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把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让干警在办大案、破难题中受磨练、长才干,不断提升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建立完善符合青年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使用机制,升级检察实务导师制,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作用,采取双向硬约束、多元化教学、跟踪式培养等措施,加快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引导鼓励员额检察官建功立业,争当业务尖子和业务专家,先后有18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公诉标兵、全省未检业务能手、武汉市劳动模范、全市检察业务专家、全市侦查监督办案能手等称号,3件案件获评市级以上精品案例,28篇调研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呈现出政治过硬、精英荟萃、人才辈出的发展态势。

      深化检察文化建设。不断锃亮“人本·法治·风尚”的青检文化品牌,充分发挥文化的铸魂、浸润、熏陶、引领作用。用心升级环境文化,让干警时刻置身于浓厚的法律氛围中,激发他们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理想追求;用力搭建各类学习平台,让干警充分施展才华,共享资源,实现个人与检察事业同发展、共进步;用情关爱干警,从优待检,尊重他们在司法办案中的意见、建议,营造共同优秀、一起向前的发展愿景,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正风除弊”专项教育和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深刻汲取司法队伍中出现的反面典型教训,坚持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干警始终廉洁自律。对照《武汉市政法干警“八条禁令”》,开展司法办案、检风检纪督察,加强通报和批评教育,真正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加强与省、市、区代表、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并落实他们的意见、建议。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完善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开展定期走访,寄送《向人民汇报》2100余份,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努力为代表委员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布等活动15次。同时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对案件办理实行全程监控,共评查案件758件,促进规范司法。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程序性信息1190条,公开法律文书427份,打造“阳光司法”。定期召开国家宪法日、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

    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院集体被中央文明委复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政法队伍先进单位”、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部门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48次。这些荣誉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各位代表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与崇高的敬意!

    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司法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的差距依然存在,个别干警就案办案,缺少对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深入思考和分析;二是贯彻落实平等保护理念,突出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还存在认识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三是结合办案积极主动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仍需继续锤炼,纪律规矩的笼子还需要进一步扎紧扎实,打造过硬队伍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我院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狠抓司法办案,深化各项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美丽新青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护航发展大局上有新贡献。围绕区委、区政府“一轴两区三城”发展战略,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在司法办案中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平安的良好环境。积极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把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体现到法律监督实际效果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严打深挖,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零容忍”态度,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二是在依法履职上有新作为。严厉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金融、环保、扶贫领域和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步做好追赃挽损、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努力实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促进刑事检察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平衡发展,构建全面、均衡、有力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防范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在深化司法改革上有新成效。以职能最优化配置、类案集约化办理、监督质效整体化提升为导向,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通过精简和重构内设机构、科学构建办案组织和革新办案工作模式,进一步激发检察活力。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为契机,认真总结开展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改革经验,搭建各种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提升办案品质。深化科技应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贴近司法实践、服务办案,不断释放现代科技的检察生产力。

      四是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气象。针对检察系统出现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不断强化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杜绝知法犯法。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注重在学深悟透、入心入行上下功夫,坚守意识形态阵地,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人民检察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依靠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启航、再出发,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不断开创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