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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26日在武汉市青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家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司法办案,切实履行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各项职责使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518779人,提起公诉65297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重点,深挖涉黑涉恶及“黄赌毒”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移送线索77人,对民警陈某某充当“保护伞”涉嫌受贿一案依法提起公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办理侵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犯罪219370人,其中批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5人,有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突出惩治电信网络犯罪1560人,依法对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的胡某某等11人利用微信群推荐股票指数进行诈骗的特大网络诈骗案提起公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6128人,依法批捕了涉案金额达7500万元、涉及被害人达1000余人、社会高度关注的武汉全民易装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易装”)实际控制人夏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赃力度,并在区委领导下做好社会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严惩各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批捕敲诈勒索、侵占挪用等犯罪26人,起诉28人。对涉案民营企业及人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进行逮捕必要性公开审查听证,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避免因主要负责人被羁押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联合区工商联举办“走进民营企业、助力健康发展”法治宣讲会,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帮助其防控法律风险。针对辖区部分洗涤企业违规排放生产废水、污染环境的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指导企业及时进行整改,避免“一刀切”式的关停,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扎实做好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各类信访156件,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20次,有效修复社会关系。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5.2万元,防止和减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开展释法说理,让典型案件的办理成为公民法治课。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6份,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继续参与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提前介入办案衔接机制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共受理区监察委移送案件1215人,提起公诉1014人,依法起诉三环集团高管系列贪腐案;批捕起诉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原青山区(化工区)八吉府街向家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某某等8人侵吞国家拆迁补偿款涉嫌贪污案,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勇于担当,强化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大引导侦查、审前过滤、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9件、撤案13件,排除非法证据23份;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8件,纠正漏捕、漏诉66人,例如在办理韦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针对虚开发票的上下游犯罪,依法追诉犯罪嫌疑人13人,追诉单位犯罪5笔,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精准有力打击了犯罪。强化证据意识,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捕90人,不起诉22人。

做实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在精准监督、能动监督上下功夫,着力构建对裁判结果、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虚假诉讼等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共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6件,审判和执行程序监督案件22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建议提请抗诉4件。对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妥善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有效维护裁判权威。严厉打击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行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加大对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7件,着力维护诉讼秩序。

做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对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移送执行同步开展监督473件,在全市率先实现财产刑执行案件全部移送立案,已执行金额200余万元。积极履行特赦工作全程同步监督职责,依法对3名符合条件的罪犯同意提请特赦,效果良好。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7人。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依法对6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条件消失的罪犯提出收监建议,全部被采纳,例如齐某因犯罪先后被判刑11次,因身患艾滋病等多种疾病,多次被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我院提出其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后,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通力协作,依法将其收监执行,有效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也防止了可能存在的社会危害。

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召开全区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完善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共建公益保护大格局。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3件,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社会治理。围绕长江大保护,着力整治长江岸线水体污染、非法占地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治理非法排污企业15家;推动拆除各类违章建筑,恢复土地67亩。继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针对辖区5家幼儿园食堂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主管部门启动专项检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针对辖区内违规向判处有期徒刑的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对100余名服刑人员停发基本养老金,挽回国有财产80.7万元。2018年办理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进监督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等问题,努力将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做成刚性。

三、深化改革,提质增效,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期盼,深化各项改革部署,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实施“捕诉一体”,优化内设机构配置。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整合侦查监督、公诉等办案部门,实现一个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责,有效解决案多人少、重复劳动、办案力量分散等问题。坚持以专业化促进办案精准化,按照案件类型组建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专业办案组,推进类案专人专业化办理,改革后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从26天缩短为17天,同比减少9天,极大提升了诉讼效率。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案件办理“繁简分流”。不断强化实践探索,努力形成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程序上依法从简从快处理,在实体上依法从宽从轻处罚,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83件,占同期起诉案件总数的89.42%。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向512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强化诉讼权利保障。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对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757份,其中精准量刑128份,法院采纳率为91.2%。进一步提高速裁程序的适用比率,对76.61%的轻罪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大幅提升办案效率。

推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全省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与团区委通力协作,广泛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依法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5名失足青少年重新回归社会。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一方面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打击力度,起诉21人;另一方面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辅导,帮助她们走出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生活。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为高一新生讲法治课;精心研发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课程,走进辖区中小学、四点半学校开展防性侵为主题的巡讲10余次;自创《儿童防性侵自护歌》并拍摄MV,在地铁滚动播放,拍摄的微电影《照进孩子们心底的那束光》荣获全省第三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二等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得到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高度肯定。

四、党建引领,从严治检,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

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组织开展读书班、专家授课、支部主题党日、集中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干警筑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聚焦为民服务难题,检察长带队召开座谈会、深入社区、街道走访调研,找准为民服务的短板弱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案件流转,提升办案质效,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

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检察文化,在原有的“人本·法治·风尚”的青检三元文化中植入红色基因,通过组织党员干警参观红色文化基地,打造现场体验课堂;举办庆祝建国70周年道德讲堂、组织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激发干警的职业尊崇感;精心打造党建活动室,努力实现党员学习有场所、活动有阵地、作用发挥有舞台,营造浓厚红色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院集体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强化青年人才培养。大力实施青年干部成长工程为检察事业长足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注重传承优良传统,继续深化检察实务导师制,推行“检察教官+实战训练+双向互动式教学”新模式,加快由知识传授向技能训练和素能培育转变,有效提升干警业务能力优化人才成长档案,增强干警主体意识,激发主人翁精神,鼓励青年干警打头阵、挑大梁在急难险事和艰苦磨砺中成长成才,80后干警在院中层干部和员额检察官中所占比例均超过45%,院人才培养工作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中央媒体专题整版报道。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机关内控管理,不断增强干警的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对全院20余个廉政风险点开展全面排查,建立作风效能督查长效机制。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教育管理从严、制度执行从严、责任追究从严,以铁的纪律和规矩打造一支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做细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走访代表委员300余人次,寄送《向人民汇报》2100余份,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建立代表委员定向联络制度,定期推送检察工作情况及信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互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活动;举办“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未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公众开放日,先后邀请50余位劳动模范、教师、企业家等走进检察机关,走近检察工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04条,公开法律文书521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院集体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武汉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武汉市先进检察院,院集体经复评,继续认定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部门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54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标法治环境新要求、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方面思考谋划还不够主动,办法举措还不够丰富,质量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社会转型期矛盾交织叠加,阶段性的风险隐患不断增多,部分干警思维层次和思维水平滞后,对新情况、新问题洞察力、敏感性不够;三是捕诉一体改革后,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磨合到位,改革的整体效能还没有充分发挥。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我院202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

一是牢记使命,在服务大局上更为主动。准确把握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构建方式多样、功能多元、成效显著的检察服务新格局,更好服务辖区高质量发展。找准经济社会发展法治需求与司法办案的对接点,切实发挥打击、预防、保护作用,在办案中维护发展,在监督中实现共赢。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将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民营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安全诚信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是聚焦主责,在强化监督上更有作为。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盼,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的立场,不断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积极推动建立良性司法关系,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刚性,增强监督效果。树立“整体质量意识”,用“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倒逼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综合运用法治宣传、释法说理、案例指导等法律手段,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破解难题,在改革创新上更求实效。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指引,全面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扎根,彰显改革成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方面的优势,健全司法办案工作指导、监督制约等配套机制。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切实肩负起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责任。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通过优化案件结构,提升案件质量,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加快智慧检察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融合运用。

四是党建引领,让检察队伍更加忠诚担当。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中,培育用政治意识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推动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激励检察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更严标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动青山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