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4日在武汉市青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与青山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年来,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62件,院集体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市检察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全市妇女工作创新实践示范站、全市平安家庭创建示范单位、区绩效管理综合考评立功单位、区平安建设优胜单位,涌现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民事检察业务能手、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最美典型、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公诉标兵、全省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省优秀通讯员、全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明星等先进个人,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101人次,6个案例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份文书被评为全市十佳法律文书,39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一、保安全、护稳定,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政治担当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能动履职,有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以法治固根本,全力守护社会平安稳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1140件166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2%。认真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加大对侵犯人身权利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4人,“黄赌毒”犯罪359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86件299人,同比增加59%;办理“街头抽奖”、利用“惠购湖北”年货券进行虚假刷单消费等新型诈骗犯罪67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化网络犯罪全链条打击,办理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121件182人,同比增加80%,依法对辖区首例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提起公诉,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对金融诈骗等上游犯罪严格执行“一案双查”1,办理了孙某某骗取他人钱款并利用他人账户洗钱550万元案,守护金融安全法治防线。
以法治稳预期,倾力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涉案金额达2500万元的姚某某等人在政府项目采购中串通投标案,严惩破坏投资环境犯罪,用法治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件。通过合规整改,涉案企业在付出应有代价后走上依法合规经营轨道,呈现发展生机活力。联合区司法局进一步优化对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批准程序和方式,保障涉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针对辖区企业存在超标排污等问题,连续3年跟踪回访,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的方式,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建章立制,既保护公共利益,也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开展“检察官送法进企业”活动,先后走进中铁十一局、轨道交通新港线工程项目部等企业,提供“定制化”法治服务20余场,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中,我院综合排名位于前列。
以法治利长远,聚力深耕流域综合治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2机制优势,深度参与辖区河湖、沟渠污染治理,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6件,通过办案推动清理河道4.5公里,开展补植复绿26亩,保护林木资源190余棵,助力提升辖区生态治理成效。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建“生态环境检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打造“益路同青”讲堂,在世界环境日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在世界地球日受邀参加长江日报专访,与37.2万网友畅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与3家行政机关建立全市第一家区级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为辖区生态环境修复的资金注入搭建平台,办理2件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已有12万元赔偿金投入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检察建议、磋商、听证等多元化方式,借智借力有效守护美丽青山。
以法治促廉洁,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犯罪职能,落实提前介入、案件通报、线索移送、配合制约等制度机制,受理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4件17人。办理了武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李某贪腐关联案,八吉府街新集村原村书记李某某等3人侵吞国家拆迁补偿款涉嫌贪污案,汉口银行原信贷部经理张某某挪用公款9000万元、违法发放贷款12亿余元等重大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办理行贿案件4件7人,促进斩断“围猎”利益链。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先后输送3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纪委监委和市检察院专案组,参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和审查起诉,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形成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惠民生、暖民心,在守护美好生活中坚持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细化司法便民措施,诉求表达更舒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接访包案等工作,收到的418件信访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100%。进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检察官通过轮值接访积极参与辖区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工作,“青情诉了工作室”获评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召开检律协作联席会,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6次,为律师提供线上线下阅卷服务515件次,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对争议较大或有重大影响案件,开展检察听证180件,让公正可感受、被认同。拓宽刑事和解路径,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3,以法治方式消弭化解矛盾。推行拟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机制,在全市率先使用“武汉微邻里”小程序,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30名犯罪嫌疑人纳入社会志愿服务,促使“违法者”向“维法者”转变,以实际行动修复社会关系。
优化特殊群体保护,权益保障更暖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办理了涉案金额达750万元、受害人达2900余人的尹某某等9人假冒中医身份骗取老年人财物案,其中3名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区妇联会签《加强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意见》,开展司法救助18件,为因案致困的妇女等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17.5万元,纾解燃眉之急。深入推进“民事支持起诉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与区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协作意见》,办理农民工讨薪等支持起诉案件16件,追回资金12万余元,办理的杨某某等9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件。
深化诉源治理,群众生活更安心。注重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全市率先推动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区委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69件,推动社会治理谋在前、预在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通信公司监管漏洞致使大量电信号码资源被他人非法倒卖,并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犯罪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源头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聚焦中小学周边违规销售烟草及网吧、旅馆、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共同解决校园周边治理难题。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走在全市前列,已相互转化5件,在涉及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领域形成监督合力,共促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孩子成长更放心。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2人。创新履职融通“六大保护”,与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通力协作打造“丹青六方驿站”4,实质化运行法治教育基地、家庭教育指导站、心港湾观护帮教基地,对14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25次;对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5次,制发督促监护令3份,办理的全市首例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纠纷案被评为全市精品案件。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15人,其中起诉2人,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13人,开展个性化帮教17次,帮助4名失足少年重新回归社会。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会同其他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一起在校学生被性侵案件线索,及时开展立案监督,最终施暴者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22名法治副校长围绕校园防欺凌、网络安全教育等主题开展巡讲3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万余人次;原创“虎小青”系列普法宣传片在武汉地铁全线循环播放,多次被“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产生良好普法效果。
三、转理念、促能动,在强化法律监督中落实法治责任
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实质化监督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打破数据壁垒、实现关口前移,参与、跟进、融入式提前介入案件2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撤案5件,依法追捕12人、追诉55人,让监督更加精准。例如在办理何某某等6人组织卖淫案中,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同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追加起诉犯罪金额1000余万元,追诉的遗漏同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强化审判监督职责,针对审判程序规范性等问题,向区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均被采纳。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与区法院联合开展“雷霆2023”专项行动,全面核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效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78件83人,督促法院执行到位43.5万元,杜绝罪犯因罪获利,熊某某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深化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对青山区看守所派驻检察,对青山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对江汉区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共监督纠正监管场所、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25件。
民事检察稳中精进。牢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办案思维,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4件,制发检察建议13件。针对违法送达、保全结案方式不当等问题,开展类案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依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积极守护司法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督促协助执行义务单位追回保全执行款150余万元,协助法院执行诉前保全已生效债权416万余元。坚持精准监督理念,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持续加强与法院共同惩防虚假诉讼的协作配合,区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人共开出4万元的“诚信罚单”。惩防虚假诉讼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第六检察厅采用。
行政检察主动作为。积极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活动,以专项监督参与社会治理,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制发类案检察建议3件,促进依法行政和相关问题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1件案件被最高检行政典型案例专刊采用。聚焦房屋、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依法高效能动履职。如对汪某行政申诉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后,既协同行政机关化解当事人房屋漏水20年的行政争议,又针对案涉某房产开发商欠缴住宅维修资金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加强对全市住宅维修资金监管,追回欠缴维修资金3500余万元。
公益诉讼检察更显成效。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公益诉讼检察从督促履职到生态治理、系统治理的效果转变,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1件案件获评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好案例。对发出检察建议后整改不到位的1件案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获法院支持。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在胡某某盗伐林木案中,在全市首次采用碳汇补偿5生态损失的方式,对盗伐林木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督促异地补植复绿,实现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效对接,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长江日报》等媒体特约报道。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聚焦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通过“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政协提案”的组合拳,推动全区14个职能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清理,实现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同步。
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以数字检察6赋能法律监督为重点,深化数据模型的构建和应用,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跨越。研发民事财产保全案件执行活动专项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关联、对比和分析,立办案件7件,有效维护胜诉债权人合法财产106万元、被执行企业合法财产384万元,该模型代表湖北省检察机关入围最高检数字模型竞赛复赛。积极推进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应用,切实打通案件信息壁垒,全年案件流转率达94.1%,位于全市检察机关前列,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全面开展线上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和执法督察,不断优化检察管理机制,在最高检对武汉市检察机关开展数据核查工作中,做到全市唯一零通报,检察业务质效长期稳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方阵。
四、严纪律、强管理,在提升队伍素能中增强履职本领
对标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加强自身锤炼,全面从严管理,锻造敢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毫不动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组织开展读书班、专家授课、集中交流研讨、专题调研等方式,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贯通起来,切实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血脉。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40余件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抓实党建引领“红色引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联合高校举办红书分享会,举行“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赓续红色血脉,激励拼搏奉献。
坚持不懈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与对口共建社区签订《共建协议》,定期参加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开展检察干警进社区(村)联网格工作,全院干警参与社区(村)活动300余次,提供法律服务82次,协助解决问题64个,在各类实践活动中提升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全面实施青年干警“青橙·塑能”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五个一”素能提升行动7方案,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同堂培训、文书评比、案例研讨等活动20余次,20余项工作经验在全国、省、市检察机关交流推广,队伍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打造建功立业舞台,2023年以来共开展职务职级晋升8批次27人,占全院干警人数38%;提拔2名80后班子成员,院中层干部80后、85后干警占比75%,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锲而不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十五条禁令”,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廉机关建设经验在全市直属机关和全市检察机关清廉战线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交流推广,《“青·莲”文化润检心》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常态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狠抓“三个规定”执行落实,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监督执纪问责,“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让讲规矩、守纪律、优作风成为自觉和常态。
严于律己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实现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多元化,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和2022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问需求计,联合区人大双向挂牌成立“代表工作联络站”“检察工作联系点”,6名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和6名检察官交叉入驻站点,常态化开展联络工作。选派22名综合素质过硬的检察干警对接区各个代表委员小组,以微信推送、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寄送《青听检语》等多种形式联系代表委员800余人次,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为代表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52件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了解检察。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新媒体讲好检察故事,促进法治文化、检察文化更好融入百姓生活,4部宣传作品入选湖北检察好新闻。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我们深刻体悟到,青山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区监委和政法部门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与崇高的敬意!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群众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一是在服务辖区高质量发展中,检察机关的贡献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围绕新形势下群众关切,依托司法办案推动源头治理的举措仍需进一步优化;三是向“大数据”借智借力的意识和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对于上述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024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24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践行人民至上,深化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为青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是初心引航,在服务大局发展上久久为功。坚持把“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对标对表党和国家战略布局,主动融入区委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切实维护经济秩序、提振市场信心,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促进经济运行持续稳定向好。依法能动履职,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倾心为民,在保障民生福祉上久久为功。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持续做好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积极发挥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统筹做好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健全完善深层次便民利民为民制度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匠心致远,在优化法律监督上久久为功。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法律监督工作室,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促进法律监督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积极探索“府检联动”8机制,促进行刑衔接配合,实现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协同发展、合作共赢,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青山建设。对标加强长江经济带发展、流域综合治理等部署要求,更实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树牢大数据战略思维、大数据办案理念,以数字化赋能法律监督现代化。
四是正心律己,在打造过硬队伍上久久为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一体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健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落实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更加注重科学管理,不断激发队伍活力。加强专业精神、专业能力、专业人才培养,大力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悉心育才、精心用才,确保党的检察事业薪火相传、生生不息。持续深化“四责协同”,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驰而不息推进自我革命,努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