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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河湖治理,推深做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

【字号:    】        时间:2022-09-10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山区检察院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持续推深做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9月8日,在武惠堤长江一期湿地项目现场,青山区检察院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调研会。青山区政府副区长杨海牛,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莉,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张建勇,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规划分局相关负责同志,青山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胡仪君及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参加了会议。

  会前,张莉检察长对东湖港(青山段)进行全线巡查。实地巡查中,杨海牛副区长及张建勇局长现场介绍了港渠管护情况,冶金街主要负责人及区文化和旅游局分管负责人陪同巡查。
  随后,张莉检察长一行前往长江武惠堤,实地查看长江湿地一期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据了解,该项目的建设将全面提升青山区生态安全屏障质量,实现生产岸线向生活岸线、生态岸线、景观岸线的绿色转换,为市民提供一个集生态修复、湿地科普、娱乐休憩等多功能一体的湿地公园。
  会上,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规划分局就区河湖长3号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的命令》推进情况,依次介绍了各自牵头任务的具体落实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围绕贯彻落实《协作意见》,杨海牛副区长强调:一要强化信息共享。实现重要工作信息互通,执法办案信息实时共享,尤其是相关线索及时移送,让“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二要强化职能互补。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优势,压实各级河湖长的主体责任,全面理清各部门的职责,推动完善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三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宣传河湖保护,提供公众对水生态保护、水生态公益诉讼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在听取相关工作介绍后,张莉检察长表示,各单位在开展碧水保卫战工作上,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河湖环境综合防治,付出了努力、作出了贡献,取得的成效是在青山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坚定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成果。
  张莉检察长总结了《协作意见》签订后贯彻落实情况,介绍了河湖保护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合双赢的典型案例,认为《协作意见》推动各方在依法履职、协同联动、协作共赢等方面的配合迈上了新台阶。
  同时,围绕继续推深做实《协作意见》、共促青山区河湖环境资源保护,张莉检察长提出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把握建立《协作意见》的重要意义。用更加扎实的举措,不断增强辖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促进信息共享,汇聚推动《协作意见》的强大合力。在区总河湖长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同向发力,通过汇聚合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是支持案件共办,提升《协作意见》的工作成效。检察机关在坚持能动履职中注重协同履职,通过合作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推动“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