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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首次检委会聚焦“三个管理” 擘画工作机制

【字号:    】        时间:2025-01-21      

  本网讯(通讯员 王珺雅)为积极顺应检察管理新形势、新课题,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求,1月16日下午,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研究该院检委会议案范围、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检务督察衔接等工作机制,旨在推动检察工作宏观管理从传统“一时一事”处理方式迈向“全部全局”的统筹规划,为新一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抓实“责”,充分发挥业务宏观管理作用。该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为业务管理提供基础支撑。本次审议通过的检委会议案范围,以业务条线为单位,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标准进一步规范,既方便检察官对照参考,又明晰了职责权限,收紧案件流转“出口”。下一步该院还将继续探索部门负责人权限清单、资深检察官联席会议案机制等,确保管理到底、管理到边。
  抓准“评”,以案件管理纵深发展破题。全方位构建办案人员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案管部门评查的案件质量大管理体系,把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解决检查评查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抓起,切实发挥检查评查把脉问诊、纠偏纠错的功能作用,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
  抓严“督”,凝聚监督合力做实质量管理。落实“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机制,细化衔接配合工作办法,释放检务督察活力,助其从环节性、后端性向综合性、系统性嵌入融合,抓牢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让检务督察依法履责、实时督责、科学考责、严格追责。
  抓纲带目,纲举目张。此次开年之际,研究审议工作机制创新举措,是该院落实最高检关于构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的业务管理组织体系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该院对检察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犹如一场及时雨,为青山检察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