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智超)近日,为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及《青山区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召开座谈会,共商危险驾驶案件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青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申申、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勇、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陈友高、交通大队副大队长夏琦珊以及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干警、公安干警参会。会议由吴申申副检察长主持。
座谈会上,胡仕锦检察官从公、检、法三个案件流转环节通报了青山区危险驾驶案件的办案数据。
随后,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办案人员结合《意见》实施以来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与会人员立足各自工作职能围绕立案撤案、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程序和实体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沟通,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进一步提高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案质效,优化办案时长,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强化检警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共享信息、解决问题;优化内部办案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与标准,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反复;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证据意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此次座谈会召开,为青山区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完善与优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将携手共进,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推动机制规范落实,持续提升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效,为维护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