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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诺促行消解处罚盲区 破衔接堵点答好治理题

【字号:    】        时间:2025-03-20      

  本网讯(通讯员 毛润)“我承诺在被不起诉后,保持联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积极配合行政机关依法处罚。”近日,于青山区检察院的一场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后,被不起诉人张某在该院制定的首份《行刑反向衔接承诺书》上,签署了自己的姓名,并留下了紧急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为承诺的践行提供了双重保证。
  2023年7月17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以来,青山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引领,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过罚相当,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办案人员遇到了这样一个难题:部分被不起诉人对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自己依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这一情形的知晓度不高,导致被不起诉人前往外地后难以配合行政机关工作,行政机关难以将法定处罚有效落实下来。
  为破解这一执法障碍,畅通行刑反向衔接落实渠道,青山区检察院先行探索《行刑反向衔接承诺书》,通过建立“不起诉宣告+行刑反向衔接承诺”同步程序,在刑事案件不起诉宣告时,告知被不起诉人检察机关将依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后续其可能被行政处罚,并要求被不起诉人承诺保持联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帮助被不起诉人树立“不起诉≠不处罚”的意识。
  青山区检察院探索适用《行刑反向衔接承诺书》,旨在填补追责空白地带,在刑事不起诉宣告的前端,以“告知+承诺”形式提升被不起诉人对行政处罚的认识、认知、认可,切实将行政处罚落实落地,避免“不刑不罚”,织密不起诉治理“法治网”,做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
  自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以来,青山区检察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出现的法律适用有争议、内外衔接不畅通及行政处罚难落地等各项难题。对内抓实“三个管理”,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对外加强协作合力,推动出台青山区《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办法》,筑牢从“刑”到“行”的桥梁。据悉,该院办理的1件行刑反向衔接被评为全省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1篇调研文章被《检察日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