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叶娟 万钧钺)为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落实“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相关要求,5月8日上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党支部与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思哲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20余名党员干警冒雨来到宝武钢铁集团武钢一号高炉工业遗址公园,通过沉浸式体验,深刻感悟红色工业精神。在“钢铁报国”主题展馆内,党员们通过500余件珍贵实物、200余幅历史照片和全息影像技术,系统了解了新中国钢铁工业从无到有的峥嵘历史。在数字互动展厅,党员们通过全息投影技术“穿越”回1958年9月13日的历史时刻,见证了新中国第一炉铁水喷涌而出的场景。
在庄严的一号高炉遗址前,全体党员面向党旗重温入党誓词,王磊主任领誓时强调:“我们脚下的这片热土,曾见证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阶级创造的历史壮举。新时代政法干警要继承‘炉火照天地,红星乱紫烟’的奋斗精神,让检察工作既有法律尺度,更显为民温度。”
参观结束后,全体党员回到青山区检察院,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活动,通过业务交流、思想碰撞提升办案能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与刑事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会上,青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借助PPT,依次汇报了近期办理的涉伪造票据、“黄金洗钱”以及快递涉诈等疑难复杂案件,除了细致介绍案例基本事实、争议焦点和处理意见外,承办人还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提出一系列问题,点燃了参会人员的研讨热情。
“最终损失的实际承担者是谁?”
“主观明知如何认定?”
“在目的行为不构罪的情况下,单以手段行为入罪是否存在法律依据?”
“行业从业人员责任与义务的边界何在?是否有扩大打击之嫌?”
从犯罪构成要件到证据审查判断,从法律条文适用到社会危害性评估,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抽丝剥茧、层层推进,结合自身办案经验阐述相关审查意见,并针对涉案行业治理、未成年人帮教等问题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展现了敏锐的思维逻辑和扎实的专业功底。
此次活动既是一次红色精神的传承之旅,更是一场服务支点建设的实践之约。省、区两级检察机关通过现场教学强信念、业务研讨提质效的创新形式,实现了党建引领与业务赋能的同频共振。青山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起点,持续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机制,把钢铁精神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强劲动力,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护航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在新征程中书写检察履职服务支点建设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