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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路同青】“林长+检察长” 携手共绘青山绿黛

【字号:    】        时间:2023-05-31      

  本网讯 (通讯员 梁晨)为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形成护绿增绿、管绿活绿合力,5月29日,青山区检察院与区林长制办公室就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举行会签仪式。青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雷敏,区检察院检察长张莉,区农业农村局、八吉府街道、后山村相关负责人参加会签仪式。会签仪式由青山区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程强主持。
  会签仪式上,程强代表区林长制办公室介绍了青山区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雷敏副区长、张莉检察长分别代表区林长制办公室与区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方案》,雷敏副区长强调: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落实林长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责任,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力量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协同配合,确保“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加强涉林行政执法与四大检察的配合衔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
  三、切实履职尽责,加快形成林长制齐抓共管大格局、大合力。区林长办和检察机关要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共同推动机制落地见效,在增强涉林行政执法刚性的同时构建保护林业生态新格局。
  张莉检察长指出,此次《实施方案》的建立是深化共同缔造、推进森林治理机制的具体举措,能够为建设“青山绿水公园城”提供有力的支持、协作与服务,标志青山区共建、共治、共享的森林保护工作走上新台阶。
  为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她表示: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理解《实施方案》的意义。森林资源保护是流域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将与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实施方案实实在在运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不断提高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要促进信息共享,汇聚推动《实施方案》的合力。各成员单位可以定期与检察机关互通,对于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线索及时告知检察机关,同时检察机关也会在每月底主动与林长制办公室对接,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支持,通过加大线索及时移送、规范办理力度汇聚守护森林资源的合力。
  三要支持案件共办,提升《实施方案》的成效。通过证据技术协助等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合作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做出青山亮点,引导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森林保护的风尚。
  会后,双方一同前往后山村森林防火值守点,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实地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