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肖智铭)为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案例撰写能力和案件质量意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地落实,4月14日下午,青山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专题活动。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李磊、检察官邓佳琪分别围绕案例编写规范和案件质量评查进行分享交流,部分院领导及青年干警参加学习。
“案子办得再漂亮,如果写出来逻辑混乱、体例错误、亮点埋没,示范效应就会大打折扣。”
李磊以“从规范到精品”为题,融合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案例编写的相关文件精神,逐项拆解案例编写的七大组成部分,从标题、关键词、要旨、基本案情、检察机关履职过程、指导意义、相关规定等维度,结合正反实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案例编写的规范要求和常见“雷区”。
标题要做到“眉清目秀”;关键词要便于检索,避免写成“关键句”;要旨是案例的“灵魂”,必须从个案事实中“长”出来;履职过程是检察案例的“核心辨识度”,要用“白描”手法呈现监督逻辑;指导意义要“源于个案,高于个案”,避免与履职过程重复。
李磊还特别强调了隐名规范、规范使用政策术语等细节要求,并分享了典型案例培育的五个关键维度——体现监督属性、回应群众关切、提炼适用规则、满足实践需求、引领法治风尚。
随后第六检察部检察官邓佳琪围绕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为主题,领学了最高检2026年1月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并结合省、市检察院通报的“解剖麻雀”式评查情况及该院近两年评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案件质量讲评。
邓佳琪重点解读了重点评查案件范围和评查结果等次认定标准,分条线梳理了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逐项进行讲评。她表示,评查不是“找茬”,而是帮助大家发现问题、及时补正,真正做到“以评促改、以改提质”。
活动最后,政治部主任张瑞作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本次“案例培育讲学+案件质量讲评”相结合的形式,认为内容很实、问题很准,既是一次业务学习,更是一次工作复盘。围绕下一步工作,张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意义。
典型案例是最能直观反映监督办案水平的“检察产品”,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要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案例培育与案件办理同启动、同推进,争取转化更高层次的案例培育成果。同时要清醒看到评查中暴露的问题,坚决摒弃“重数量、轻质量”的错误思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
二是要坚持精准发力,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案例培育要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种子”案件挖掘,从受理之初就注入培育意识;要下足“绣花"功夫,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四关”,让案例不仅有“骨”更有“魂”。案件评查要坚定不移落实“每案必检”,构建“检察官全面自查、部门定期检查、全院统筹评查”的责任链条。
三是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案例培育是高质效履职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协同发力、精准施策。要强化评查结果刚性运用,统筹做好“管案”与“管人”,以严的标准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常态化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不断提升干警案例培育、文书撰写和案件质量管控能力。
本次活动是青山区检察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案例培育与案件质量“双提升”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青山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托“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质量讲评等,力争培育出更多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法治进步的鲜活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