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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时代楷模” ——青山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先进事迹活动

【字号:    】        时间:2025-09-25      

  本网讯(通讯员 夏珲)近日,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其先进事迹在全国检察系统引起热烈反响。9月23日,青山区检察院积极组织各部门干警集中收看发布仪式,并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深入领会“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精神实质与履职经验。

  在未检条线座谈会上,干警们结合自身工作,畅谈学习体会。省市双料未检业务标兵吴丹丹动情表示:当在《时代楷模发布厅》看到梅玫、龚珊等7位同仁站上领奖台,我由衷钦佩。他们胸前的检徽闪耀,背后是21年“莎姐”未检事业的坚守。作为同行,我深知每一份成绩背后,都是无数次对孩子们案件的审慎考虑,无数次为推动制度落地四处的努力奔走。他们用行动诠释了“未检人”的使命——不仅要办好每一起案件,更要成为照亮孩子未来的那束光,这份坚守让我备受鼓舞,也更加坚定了自己为这份事业不懈努力的决心。
  其他部门同步组织了学习讨论。刑检部门一位干警谈到:通过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我深刻体会到检察工作的深厚价值与为民担当。他们不忘初心、深耕专业的坚守,以及用司法温度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情怀,令我深受触动。我将自觉对标“时代楷模”的精神,在办案中坚守法律底线,传递司法温度,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弱势群体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为榜样,学习他们不忘初心、勇担使命的政治品格,心系万家、用爱司法的职业情怀,尊法崇德、守护正义的法治担当,以及敢为人先、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大家一致认为,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动力,以更高标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