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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典”亮生态青山 检政企共筑绿色防线

【字号:    】        时间:2026-06-01      

  本网讯(通讯员 毛润)初夏青山,长江之滨。5月29日上午,青山区检察院、青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武钢有限公司共聚一堂,开展同堂培训活动,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授课。青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申申及检察干警共同参加学习。



  培训会上,秦教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出台的背景意义、核心内容与亮点、污染防控制度升级、企业核心义务、法律责任新规定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并重点针对工业企业面临的挑战、要求及企业合法经营应对进行了深入剖析。授课内容政治站位高、专业性强、实务指导意义突出,为检察机关更好履行生态检察职责、服务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请问秦教授,在涉碳领域公益诉讼履职过程中,检察机关该如何拓展视野?”“预防性公益诉讼中‘重大风险’怎么认定?”在随后的答疑交流环节,检察干警梁晨结合履职实际,向秦天宝教授请教探讨。秦天宝教授从《生态环境法典》出发,逐一答疑解惑,为公益诉讼履职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生态法治体系日趋完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国家对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清洁生产、绿色转型提出更高标准,中部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持续加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高标准、严要求、强监管的新阶段。
  据悉,青山区检察院持续开展同堂培训,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履职能力。下一步,该院将强化与生态环境部门、重点企业的沟通协作,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助力企业绿色转型,为长江大保护协同治理贡献检察力量。